产品中心
Products

电 话:4006-598-119
手 机:15262554119
联系人:卢经理
E_mail:18751140119@163.com
地 址:常熟市商城北路8号时尚广场负一楼
避难间的用电设备,是否需要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依据《青海省202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
4.21 医疗建筑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中避难间的用电设备,是否需要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答:需要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根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4.3.2条规定,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本条文的避难区域是指建筑物内所设避难层内用于人员暂时聚集避难的区域。特别是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通常救援难度比较大,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状况和安全保障就显得非常重要。避难层是作为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重要场所。医疗建筑和老年人建筑中的避难间功能与避难层类似,均为火灾时供特定人群(如行动不便者)临时避难使用,且需保障电力供应,故需要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专用供电回路是指由建筑物内变电所或低压进户配电间的低压配电箱(柜)引出的供电回路直接引至避难区域。)
GB 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4.3.2 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条文说明】本条文的避难区域是指建筑物内所设避难层内用于人员暂时聚集避难的区域。特别是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通常救援难度比较大,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状况和安全保障就显得非常重要。避难层是作为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重要场所。
这里所说的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主要指视频监控摄像机、无线对讲和移动通信设备等。
专用供电回路是指由建筑物内变电所或低压进户配电间的低压配电箱(柜)引出的供电回路直接引至避难区域。由于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容量较小,不同避难区域在保证线路安全的情况下,经负荷计算确定是否可共用一个供电回路。
Copyright © 2002-2025 智淼君安(江苏)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 by dq.gstxf.com
电 话:4006-598-119 手 机:15262554119 传 真:0512-52847706 E-mail:18751140119@163.com
地 址:常熟市商城北路8号时尚广场负一楼
技术支持:海湾电气火灾 苏ICP备19022074号-3 网站地图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