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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施工布线注意事项
(1)布置电器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由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或测温式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2)在系统施工布线时要注意的事项:
①《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对电器火灾监控系统的布线提出了要求(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B50116)对电压等级和导线种类等做出了相关要求。在施工布线时,必须要保证这些要求得到实现;
②在新建筑工程项目中,要注意在楼层专门的配电箱内放置探测监控器,且要在离导电母线一定距离的情况下进行安装,电流互感器要装在电源母线上,以便将其套牢。检测互感器和控制器之间的连接线要使用屏蔽导线;
③消防用电对接线的规定更为严格。要注意不能将接线端弄反,不能超量安装接线(不高于两根)。布线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雷和防止静电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④必须严格区别PE线和N线。在布置有报警装置或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线路时,要注意将相线和零线在同一时间和同一防线穿过剩余电流互感器,不能穿PE线。此外,穿过的下游线路必须相对剩余电流互感器保持独立。 也就是说不能有上游线路“共零”,不能有任何电气连接;
⑤问题更多的是二总线的布线。要注意强弱电线的隔开,避免交叉或是搭线。配线的整齐性药保持,将导线按束来绑捆,要避免将电话线、视频线、广播线、照明线、动力线等线路放置在同个金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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