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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流 | 公园的电气设计要求
公园是完善城乡游憩职能的重要基础,是直接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效益,同时,公园也是健全城乡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中我们将了解公园在电气设计方面的基本要求。
1、公园用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公园用电负荷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游园活动场所、电动游乐设施、开放性地下岩洞、应急照明等用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2)除上述场所外,其余用电均为三级负荷。
2、照明灯具端供电电压不宜高于其额定电压值的105%,也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值的90%。正常使用时的电压损失应在允许范围之内,并应考虑光源启动引起的电压损失。
1、公园照明应以功能照明为主,景观及装饰性照明应考虑对植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灯具应选用高效率节能型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灯具。
2、灯具的造型及安装位置应与景观相结合。
3、公园照明宜采用分回路、分区域、分使用功能集中控制。
4、公园照明应根据使用性质,设置不同的开灯模式,宜采用智能控制方式,并具备手动控制功能。
1、公园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应采用TT系统或TN-S系统。室外线路宜采用TT系统并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RCD)作接地故障保护,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最大泄漏电流的2.0倍~2.5倍,且不宜大于10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3s。
2、戏水池和喷水池的安全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2节:游泳池和其他水池》GB 16895.19的相关规定。
3、戏水池和喷水池按其使用性质,水池旁用电设备应装设具有检修隔离功能的开关及控制按钮。
4、建筑和配电设施的防雷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5、树冠高于文物建筑的古树名木或树冠离建筑物距离小于2m的高大树木,应采取防雷措施。
6、建筑物旁高大树木的防雷装置接地极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接地极可靠连通。
1、有人滞留的场地装设地埋灯时,宜采用LED或紧凑型荧光灯等光源,不应装设大功率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光源;当必须装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埋地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下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室外灯具的接线盒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3、室外灯具、镇流器箱分线盒(箱)之间的电线(缆)应采用配件齐全的防水防腐型可绕金属软管,两端锁母应与导管配套,安装后不应脱落。
4、公园内的室外配电箱应选用防雨型并加锁,配电箱不宜设在低洼易积水处,箱底距地不宜小于200mm,并应设在非游览地段。
5、公园内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方式。
1、公园内宜设置通信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
2、公共广播系统宜兼顾背景音乐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宜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紧急求助报警系统。
3、公园停车场宜设置停车场管理系统。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仅供技术交流,现场设计和施工请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并以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为准。依据以上内容所做的任何决策、作为或不作为,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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